国内合作办公室

附校管理更新

2013-09-05 02:20:00

                                                                      附校管理工作情况

以北京师范大学名义所创建的合作办学项目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针对不同类别办学项目开展分阶段评估认证,对于通过评估学校以签署补充协议或重签协议的形式强化管理,对于评估不达标学校,在尊重已签署协议约定条款的基础上,分阶段、分类型逐步完成摘牌工作,确保北京师范大学品牌的规范使用,同时避免大规模摘牌造成负面影响。

合作办学附属学校

问题比较严重学校,亟需合作办学双方进一步协商,明确学校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考虑在与合作方加强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署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模式以及办学定位,强化管理,加大资源服务力度,为学校后续发展创造宽松的办学环境。

目前发展势态良好,但由于办学体制的问题,学校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学校,需要在办学硬件环境、政策环境等方面及时有效改善。后续工作中,一方面加强与合作方沟通协商,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署协议,为学校争取更多的办学资源。同时,强化管理、加大资源服务力度,使学校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对于新建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学校考虑签署补充协议,强化规范管理。不符合条件学校做好摘牌准备。

1. 校办

某些学校加强引领,规范管理。适时进行评估(如第一届高考后),考虑签署补充协议,加大对学校的服务支持力度,增强学校归属感。

(二)基础教育实验学校

对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所创办"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在做好内部交接、综合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评估,通过评估学校签署补充协议,强化管理和服务支持;不符合条件学校进行摘牌处理。

(三)幼儿园

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附校办学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幼儿园办学标准。

对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所创办的十余所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估,达标学校签署补充协议,规范管理,不达标学校进行摘牌处理。